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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财务档案管理系统
Electronic Financial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
电子财务档案管理解决方案

Electronic Financial File Management Solution
研发背景
R & D background

2020年3月31日,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,重点围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合法性、规范性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轩恩电子财务档案管理系统,帮助集团企业实现电子会计档案全流程数字化、规范化的安全管理。

近年来,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,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划、规范及指南,并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工作,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,支持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应用。

《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》
明确电子签名、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、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。
2019
2015
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
规定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、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;单位从外部接收的附有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规定电子签名的电子资料,以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内部形成的归档范围内电子会计资料,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,形成电子会计档案。
《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
提出实行会计工作集中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,应为外部会计监督机构调阅异地会计资料提供必要条件;企业内部生成的会计凭证、账簿、辅助性会计资料,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不输出纸面资料。
2014

2020年3月31日,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重点围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合法性、规范性提出了具体要求。《通知》明确了以下三点:

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
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,是指单位从外部接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,包括电子发票、财政电子票据、电子客票、电子行程单、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、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。来源合法、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归档必须保存电子会计凭证
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
电子会计凭证可直接报销入账归档
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,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。
系统概述
Outline of the System

轩恩电子财务档案管理系统,为企业会计档案采集、生成、匹配、归档、借阅、销毁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提供支撑,实现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等各类档案资料的全覆盖,以及企业会计档案采集、档案管理、档案借阅、库存管理的全流程管控。

系统基于安全性、实用性和开放性原则,搭建了企业会计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平台。电子财务档案管理系统的应用,满足企业信息化背景下的档案管理需求,推动企业会计档案管理更加高效、规范、专业和安全,档案信息实时调阅,业务处理效率大幅提升,帮助企业在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加强竞争力。

数字档案业务流程
Business Process Of Digital Archiv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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